公佈一個吸金詐騙的網賺


" 優極網 "被開罰的實錄 http://bilker.weebly.com/  

請大家拿出智慧 別被 $$誘惑沖昏頭 ~已經被開罰了~ 如遇到這類宣傳請貼給對方

 

 

優極網 eadgear.com 是否詐騙又一章:「我在優極網被騙了!」

優極網 eadgear.com 是否詐騙又一章:「我在優極網被騙了」!這是上星期六( 2月11日)一位讀者看過「優極網 eadgear.com 是不是騙人的公司?」一文之後所寄來的一封信,希望我能夠公開信的內容,不要再讓更多的人受害。以他信中所述投入好幾個單位來看,他「投資」的金額至少超過20萬以上,壓力應該是很大。

其實在我身邊的朋友,有些人一聽到傳銷商誇大的介紹,也陸續花錢加入了優極網。目前我聽到的最高投資金額是七十幾萬,據說是一位退休人士把自己的退休金給丟了進去!哎!真的不知道該說什麼好,這一波在台灣加入的會員很多都是一些不懂網路的中年人、銀髮族、老人家,只希望那些荷包賺飽飽的上線們真的能夠對得起自己的良心。

 

優極網將近70%流量都是來自台灣及中國

依Alexa.com的統計,優極網將近 70%流量都是來自台灣及中國,已經很清楚表示這一波會員招攬對象就是以台灣及中國。一家在香港成立的公司,然後在美國成立營運中心,接著讓傳銷商打著 「亞瑪遜子公司」、「賺取與Google有關係的廣告費」、「一次付費就能終身領錢」的旗號在台灣及中國招收一單位美金2,030元(台幣63,000 元)的投資大戲,你真的相信嗎?

 

優極網 Eadgear.com 網站資訊

我在優極網被騙了!!站長,請您幫幫我,也幫幫其他人!!

以下是該讀者信件的內容:

站長您好,我在優極網被騙了,

剛好看到您的文章,我希望我的經歷能幫助一些人
希望您可以幫助我,也幫幫其他人,不要讓更多人受害~

就是:「優極網並不是一次付費就能終身領錢!!!

當初聽了王x團隊說明會,他們說這是一次投入領一輩子的
所以投入第二年開始都是淨賺~~!!!!!!!
害我刷卡,借錢,全都投入了好幾個單位

希望大家不要再被「一次投入領一輩子的錢」給騙進優極網了

簡報裡有詳細的說明
希望能幫我公開
如附件

麻煩您了,您的大恩大德我會銘記在心

我在優極網被騙了

我在優極網被騙了

簡報的部分,我想我就不便上傳幫優極網eadgear.com打廣告了,如果你有興趣,你可以跟該讀者聯絡索取(e-mail就在圖片中)。另外,如果想對優極網eadgear.com的來龍去脈想要多一些了解,可以看前一篇專文:「優極網 eadgear.com 是不是騙人的公司?

優極網eadgear.com是否詐騙,真誠希望不要再來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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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優極網 eadgear.com 是不是騙人的公司?
 

20 comments - What do you think?
Posted by Gareth - 2012/02/14 at 10:51:35

Categories: 網路行銷  Tags: eadgeareadgear.com優極網優極網詐騙

20 Responses to “優極網 eadgear.com 是否詐騙又一章!”

  1.  Mr.Chen 說道:

    這家公司問題很大,我有特地去研究他。
    涉嫌違反好幾個法條。

    如果要幫助這個網友的話,只能給下列建議,
    以及希望不要有更多的人受害:

    如果優極網有在台灣報備的話,
    依照台灣對於多層次傳銷的規定,
    14天之內依照台灣法律是可以完全退費的。
    而超過14天未滿365天的話,則可以依照比例退費。

    但是我想這家公司連在台灣報備都沒有,
    很多案例實務上都會罰到線頭(最大上線)。

    我建議他直接向公平交易委員會申訴,由公平交易委員會直接介入調查,
    先重重開罰線頭幾十萬元,再由線頭退費給他好了。

    台灣公平交易委員會網址:
    http://www.ftc.gov.tw/

    他有服務信箱,可以直接在這邊反映
    http://www.ftc.gov.tw/internet/main/mailbox/mailbox.asp

    如果沒有退費,直接向調查局以受害人身分報案。

    另外,點擊廣告的部分,如果不是由企業自願付費購買廣告,
    以後面會員加入費用支付,變相以點廣告換取現金,可能涉及違法吸金。

  2.  Mr.Chen 說道:

    國內點廣告賺錢案例,就是富康生活家,
    後來被踢爆是騙局,大家可以Google搜尋一下。
    國外類似的案例,就是大陸的世界通,
    後來被中共列入2009年傳銷詐騙年度最大案:

    中國央視有針對世界通違法經營點廣告吸金作深入報導:

    http://www.youtube.com/watch?v=AlAjH50VwI0&feature=related
    http://www.youtube.com/watch?v=R_G8Go6Xb_c&feature=related
    ..(總共十三集)

    另外,
    這家公司問題很大
    根據Alexa的流量報告,
    如大大所言,
    台灣和中國大陸的流量為排名前兩名,
    而且台灣的流量已經列入台灣前兩千名(列入三千名通常都是大站了),
    分布族群為40~50歲居多,
    這樣如果倒閉,之後會有很多的受害者。

    •  ANDY 說道:

      優極網就是太棒了.我在v公司.被0文及0威騙很大.香港辦公室裝潢快半年.現在又說在找地點.感謝V公司對我優極網的指教.這是另類的幫我們打廣告

  3.  艾琪優 說道:

    一次投入領一輩子的錢?
    到底是誰這樣教的?
    講解制度說明會應該一般都會說明
    我自己本身研究很深入都沒有這樣子的問題
    另外加入有3天的後悔期可以要求退款
    我不知道那個團隊是怎麼樣子的
    但我這 做的都很好
    每個月優極網都會公布最新消息
    最近已經確定獲得google合作廠商的資格了
    我想知道 那位感覺受害的
    是否是要他進去的朋友
    沒有說明的很清楚呢?

  4.  Mr.Chen 說道:

    三天的猶豫期在台灣是不適用的!!
    按照台灣的法律(多層次傳銷管理辦法),
    14天之內是全額退款
    一年之內是按照日期合理成本比例退款(退款金額可以追回上線獎金),
    如果沒有的話,
    可以向公平會進行檢舉!

  5.  Mr.Chen 說道:

    剛有說錯的地方:
    14天是全額退費
    14~365天是按照成本比例90%退費,
    如果你未滿14天的話,趕快請教律師幫你寄存證信函給你上線,告訴他你想退費。

    傳銷公司不得阻撓退出退貨,將有重大罰則
    參見公平交易委員會網站
    http://www.ftc.gov.tw/internet/main/doc/docDetail.aspx?uid=61&docid=718

    法條為公平交易法:
    第二十三條之一(多層次傳銷參加人解除契約)
    多層次傳銷參加人得自訂約日起十四日內以書面通知多層次傳銷事業解除契約。
    多層次傳銷事業應於契約解除生效後三十日內,接受參加人退貨之申請,取回商品或由參加人自行送回商品,並返還參加人於契約解除時所有商品之進貨價金及其他加入時給付之費用。
    多層次傳銷事業依前項規定返還參加人所為之給付時,得扣除商品返還時已因可歸責於參加人之事由致商品毀 損滅失之價值,及已因該進貨而對參加人給付之獎金或報酬。
    前項之退貨如係該事業取回者,並得扣除取回該商品所需運費。

    第二十三條之二(多層次傳銷參加人終止契約)
    參加人於前條第一項解約權期間經過後,仍得隨時以書 面終止契約,退出多層次傳銷計畫或組織。
    參加人依前項規定終止契約後三十日內,多層次傳銷事 業應以參加人原購價格百分之九十買回參加人所持有之 商品。但得扣除已因該項交易而對參加人給付之獎金或報酬,及取回商品之價值有減損時,其減損之價額。

    罰則第46條為如果傳銷公司不願意退貨的話,則有相當的行政罰鍰:
    第四十二條(罰則六)
    違反第二十三條規定者,除依第四十一條規定處分外,其情節重大者,並得命令解散、停止營業或勒令歇業。
    違反第二十三條之一第二項、第二十三條之二第二項或 第二十三條之三規定者,得限期命其停止、改正其行為 或採取必要更正措施,並得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二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鍰。逾期仍不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未採取 必要更正措施者,得繼續限期命其停止、改正其行為或 採取必要更正措施,並按次連續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千萬元以下罰鍰,至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採取必要更正 措施為止;其情節重大者,並得命令解散、停止營業或 勒令歇業。

  6.  小優 說道:

    據我所知王x團隊並沒有說一次付費終生受益這種事情哦
    如果受害人真的有遭到如何不公平的對待,大可向該團隊反映
    像這種一張圖片而已的狀況,很容易被人誤會是刻意造謠及攻擊。

  7.  路人 說道:

    我在優極網經營了3個多月
    過去的確在大家制度不太了解的情況下會說這樣的話
    包括所有上線群都一樣…

    所以小優 你應該是剛加入優極網不久的人吧?

    但是,後來美國大上線來台灣
    才黎清整個制度面的問題
    但其實這樣反而更證實
    優極網是非常正派的,因此會員更暴增了
    因為它的許多方方面面更合理了~!!

    歡迎大家可以多多了解優極網~~^^

    不過我想這邊就不方便打廣告了~呵

  8.  客觀看事情 說道:

    Dear all:

    問題在於是否有這麼多的廣告可以點?
    優極網是否能提出和其他企業主支付廣告的簽約證明?
    (BBB評等那個在台灣沒有甚麼公信力,基本上大家都不知道那是甚麼東西)
    (以及大陸的那篇新聞稿也被網友看出為購買的廣告文)

    如果這麼多朋友是看在每天點廣告可以賺錢,進而加入的情況之下,
    那真的有那麼多廣告可以點嗎?是否有和眾多廣告商簽約的證據?
    (這比BBB評等還要重要,因為你必須確定你點的是不是你的錢)

    誠如前篇所言,
    如果有5000個人加入
    那麼每個人每天要點150~200元的廣告回本,
    一天公司要有一百萬的廣告招商營收。
    這營業額就是3億多。

    如果有10倍的人(一萬會員)、30倍的人(3萬會員)甚至是10萬會員,
    那公司一年要有多少廣告營收?
    那就要成長為30億、一百億、三百億。

    當如果不是保證點廣告有收入的情況之下,(如果僅提撥當日營業額70%)
    那麼許多加入的人,
    不就是因為點廣告有錢賺,才加入的嗎?

    另外,大陸市場中,傳銷本身是被禁止的。

  9.  free 說道:

    優極網我聽過,他有跟我清楚說到
    百分百回本,另外會在獲利10–20%
    並不是一開始繳完錢就可以在家點廣告然後領一輩子啦
    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要是真的,公司一定倒

    這東西比較沒法界定是傳銷還是得點廣告做事的投資吧?
    想以傳銷模式經營的人會說是
    單純想投資的人應該就不以為然了

    •  Lin 說道:

      剛剛搜尋了一下,我發現優極網的會員,在部落格稱說有在中國註冊合法公司,但是注意一看,我發現是註冊商標耶,感覺很好笑,要註冊商標還不簡 單,我們上班的公司也有商標阿,哈哈,而且中國的警察早就掃蕩過優極網了,大家可以查證,這公司在中國是不可能合法的,希望不要日後有人受害!

      •  BZ 說道:

        聽說他們接下來要到香港及大陸發展,不曉得下場會怎樣!!

      •  KU 說道:

        大大 我找不到你所說的相關資料 可以請你把這篇”中國的警察早就掃蕩過優極網了”相關新聞的網址給我嗎?

  10.  福哥 說道:

    哈~
    吸金公司一定是要讓你相信
    不相信怎麼會把錢傻傻給他,
    不可能一開始就破功了,
    這樣才可以吸一兩年啊。

    不然歷史上怎麼過去受害的人這麼多,金額這麼高?
    上千人受害,數十億金額,
    不過現在台灣作這麼大,不驚動檢調介入調查也很奇怪。

    •  BZ 說道:

      自己單獨加入沒虧錢就要偷笑了,
      如果底下組織發展一堆人,到時垮了,我看最上面的就完蛋了!!

  11.  艾琪優 說道:

    我加入很久了 去年到現在
    一切都好好的
    總之信的人就是信
    不信就是不信
    人 本來就是有選擇權
    其實說實在
    這到底有什麼好爭的?

  12.  有問題先打165 說道:

    吸金本來就是前期會定期給投資人回饋,
    先取信前面的人,讓後面更多人加入,
    如果倒掉,受害的一定是後面的人。

    各位可以仔細看看昨天電視上報的吸金案
    其實並沒有受害者,
    大家紅利都拿的好好的。
    那為什麼會被抓?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4/6951063.shtml

    就只是因為定期發放紅利(用按摩椅租賃的名義約定發放紅利),
    這樣涉嫌違反銀行法就被抓了。
    (銀行法第29-1條有規定 非銀行不可以用投資、加入股東或是其他的名義 收受他人現金而約定給附和本金顯不相當的紅利)

    昨天那則新聞後面很多人投資按摩椅的錢都拿不回來。

    你們可以去查查銀行法怎麼規定的,
    自己本身不是銀行,
    是絕對不可以有類似發放紅利的行為的。
    (只要紅利和本金顯不相當,無論怎樣的名義都有觸法的可能)

    (而如果又把會員的獎金拿來反投賺取更多的現金,那又更符合此法條的定義)

    還有一點就是多層次傳銷一定要報備,
    不過卻有人提互聯網公約是否讓台灣政府不得干涉?
    這點是錯的。

    因為依照我國法律的規定,
    公約的簽署一定要經過立法院同意(可查大法官釋憲第329號解釋文,有關國際公約報備的規範)
    而台灣立法院並沒有簽署過互聯網公約(八國首腦國際會議公約)的紀錄。
    如果台灣的機關如公平會、司法機關真的調查起來,
    也應該無法拿此公約和司法機關辯駁。

    而目前應該要主動向外說明的,
    是公布關於廣告的營收
    (例如有會員提到和蘋果日報、東京著衣、奇摩購物的合作案)
    如果真的有這些合作案,當然很好,
    但是如果沒有的話,那就會有很大問號。

    公布廣告營收才能取信於人,
    而已經有人在奇摩知識+提出此問題,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512030603430


    如果你還是有疑問的話,
    我建議你直接向165詢問過,
    由他們專業的政府人員來回答會比較清楚。

  13.  andy 說道:

    我要簡報檔,謝謝

  14.  KU 說道:

    各位大大 希望你們能給小弟一些比較具有公信力的新聞或網站 讓我了解這公司到底是怎麼騙人的
    是否在這公司創立5年間有過任何糾紛 詐騙 或者被實際 因不法、違約或任何侵害個人財產之行為
    如果有任何以上相關具公信力之網頁麻煩務必給小弟參考參考
    PS:請不要給論壇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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